查看原文
其他

浙江日报深读 | “小案”办得好不好,群众来评议!

浙江检察 温州检察 2023-02-08

第1334期

视频来源:浙江新闻客户端

什么是“小案”?


对司法机关来说,一些邻里纠纷、小偷小摸、吵架打闹等案件,相比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案要案较为琐碎,影响力也没有那么大,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,投入过多时间和精力往往显得“不务正业”。但这些“小案”,在群众日常生活中却常见多发,在一辈子没进过几次司法机关的老百姓眼里,每一个都是天大的事。


作为基层司法机关,乐清市检察院曾做过一项统计:除恶性刑事案件外,群众身边的“小案”占该院办案量90%以上。为把每个群众关心的“小案”办好,该院今年以来创新开展“请人民来评判,群众身边‘小案’优秀案例”活动,已从3000余个“小案”中评选出12个优秀案例,将群众评价转化为衡量司法工作成效的标准。


“小案”不小办。群众满意的案例是什么样的?检察机关办案如何办进群众心坎里?评选又给检察机关带来怎样的改变?近日,记者进行了实地探访,从这些优秀案例中寻找答案。

“多管闲事”的检察官

“太激动了!”乐清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周朝章现在还清楚地记得,一年前看到一起盗窃案嫌疑人李磊(化名)与亲生父母相认时的场景——


在看守所,李磊的父母与他面对面,痛哭流涕:“孩子,我们终于找到你了!”


眼前的这一幕,让当了12年检察官、见惯各种案件的周朝章也忍不住泪流满面。他没想到,这个几个月前被逮住的小李,背后还有这样一段故事。


“怎么又是你?”2020年6月,28岁的李磊因盗窃被抓获。周朝章看了他一眼,就发现见过这张面孔不止一次。


他翻阅档案,不禁叹了口气:好家伙,已经“七进宫”了。


“说说吧,为什么一直不改好?”周朝章问了几遍,李磊就是不说话。


原本是个普通的“小案”,如果按流程走,抓了、判了就完事了,但这次,周朝章决定要把这件“闲事”管到底。


他花了3天时间走访后,李磊的身世渐渐浮现:李磊在10岁时被拐卖,之后在社会上流浪,没有文化、没有一技之长,甚至连户口都没有。


10多年来,李磊基本在偷盗和服刑中度过。由于没有身份证,他的生活举步维艰。他曾经也想过找一份工作,但身份、学历都成了绊脚石。


再次见到李磊,周朝章换了种方式,和他耐心地拉起了家常,“我帮你办户口、介绍工作,但你能保证今后不偷了吗?”


听到这话,李磊惊讶地看着眼前的检察官,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。


从那时起,周朝章积极联系公安机关,将李磊的信息上传到全国打拐网进行比对,并四处奔走帮他落实户口。不久后,李磊不仅见到了分别18年的父母,户口问题也顺利解决了。


见证了这一幕的,还有乐清市检察院检察长潘勇和院里的其他检察官们,大家都抹着眼泪。“在检察官看来,有的案件很小,但对老百姓来说却是天大的事。”潘勇说。


在乐清市检察院,共有54名检察官,每年收案量却有5000多个,平均一名检察官一年要办理上百个案件。“过去,我们习惯‘主次’分明,把大案要案放在首位,认为这些案件是司法机关的主业。办一些‘小案’总显得有点不务正业。”这个案件,让潘勇转变了想法,“与大案要案相比,群众身边的‘小案’对他们产生的影响更大。周朝章不流水作业、不机械办案,值得我们所有检察官学习!”

办案如何办进群众心坎里?如今在乐清市检察院,“办好小案就是主业”的理念已成为检察官们的共识。而要真正让群众满意,必须把每一个“小案”办到极致。


为此,乐清市检察院提出加大“小案”办理力度,每个“小案”都要有专人跟踪落实,形成结案闭环,并要求每名检察官每季度至少要报送一个为民司法的典型案件。


“检察机关不能自说自话,效果怎么样得由群众说了算。”潘勇说,以往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好不好,都由内部认定。于是,在“小案”集中办理了一段时间后,该院又组织开展“请人民来评判,群众身边‘小案’优秀案例”活动,每季度由检察官自荐或检察院推荐一批案件,将办案质效的“表决器”交到老百姓手中。


台上,检察官声情并茂地讲述办案过程;台下,由群众代表组成的评委听故事、谈感受,评选出心中“最佳”,一场场别开生面的评选就这样拉开序幕……

群众满意的案例什么样

“让群众来评我们的案子?”刚听到这个决定时,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卢敏大吃一惊。


在她看来,检察官办案具备一定专业性,具体到法律条文的适用、证据链的完整性,乃至向法院建议的量刑结果,“没有专业知识,怎么评判好与不好?”


要让严谨的检察官们服气,乐清市检察院花了不少心思: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,召开全员部署大会,将群众评选结果与评优评先以及职级晋升挂钩。

这还不够。每周,院里组织“检察官课堂”“周一夜学”“三会一课”等,在探讨业务的同时,让检察官们围绕“为群众办小案”谈体会、说建议。


反复的学习和讨论,让卢敏等检察官的想法慢慢有了变化:“既然办案是为百姓解决问题,请他们来评价是对的。”


4月13日,乐清市检察院举办首场评选会。面对人民监督员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等14名群众代表,习惯了唇枪舌战的卢敏,却突然手心冒汗。


怎么开场?如何介绍?她选择了一个监督垃圾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,娓娓道来。


“我是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。与大家美好生活不相符的情形出现时,检察机关能做些什么?下面要说的案件是我办理的,大家听听怎么样……”


这份讲稿,卢敏修改了多次。为更直观地呈现办案经过,她精心准备了PPT,从线索来源、问题调查、检察建议到落实解决、个人体会等十分详尽,并附上办案前后的现场对比照。讲完后,她忐忑地望向台下:“如有什么不妥,请大家批评指正。”

作为评委之一,乐清市乐成街道民丰社区党支部书记、居委会主任周庆城坐在台下,越听越激动。当天有11名检察官上台讲述,其它案件则汇编成册,共45个。


周庆城认真地写上分数,改了又改。评分表未设定具体评分细则,只设置内容、效果等几项大类,决定权完全掌握在评委手中。案件中,有帮村民追回几百万财产的,也有追回一头牛的;有保护知识产权的,也有促成人身损害和解的;有打击套路贷诈骗的,也有惩治虚假诉讼的……最终由评委们选出5个优秀案例。


周庆城特别有感触。他的另一个身份是人民调解员,因此深知每个“小案”办理的不易,“‘小案’虽小,却错综复杂,办理起来繁琐又耗时,如果没有诚心,很难解开‘千千结’。”


什么样的标准,才是群众所想所盼?潘勇也在心中打分。出乎他的意料,卢敏办理的监督垃圾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赢得了本场最高分。而这,其实并非他从专业角度选定的“最佳”,“这说明,检察官自己认定的好,与群众心中的好还存在差距。”


首次尝试,使潘勇坚定了将此举进行下去的决心,让群众感受、群众标准真正成为检察官监督办案的标准。


在此基础上,乐清市检察院在评委选择上做文章,把主动邀请变为主动报名。第二场评选举行前,一张公开报名帖在网上“火”了,吸引了媒体记者、全职妈妈、企业家、村干部、公司职员等覆盖面更广的群体参与。


此外,乐清市检察院还探索检察室或工作组下沉村社、网络公开测评等,进一步扩大办“小案”的影响力,全面实现“群众的案件群众评”。


评选活动竞争十分激烈。其中一场因为3名检察官得票相同,原定评选出的5个优秀案例,最后变成了7个。

改变在身边悄然发生

潜移默化的改变,正发生在基层检察机关。


随着“请人民来评判,群众身边‘小案’优秀案例”活动的深入开展,卢敏心中的一根弦越绷越紧。


“变化是多方面的。”她举例说,过去她认为案件只要在规定期限内办完,早一天迟一天没什么关系,而现在则能快就快,“换位思考、将心比心,多耽误一天当事人就多一天烦恼”。


“开始习惯性地思考案件背后的为什么。”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刘采也颇有心得,在他眼里的“小案”,已不再是简单套用法律条款一办了之的案件,而是要进一步举一反三,达到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的效果。


正因为思想和观念的转变,多想想法律背后的情和理,今年4月,在刘采的帮助下,乐清市虹桥镇居民徐友明(化名)迎来了自己“迟到”600多天的见义勇为行为认定。


2019年8月的一个清晨,徐友明在家门口附近遇到惊险一幕,一名老人被疾驰而过的农用三轮车撞倒在地。


热心肠的徐友明拦住了三轮车,要求司机送老人去医院,可司机不但不理会,还启动三轮车将徐友明拖行了200多米,致使他浑身多处受伤。


案发后,三轮车司机跑了,老人重伤昏迷,不仅没人证明徐友明的见义勇为,连他的亲人朋友都说他傻。他有过疑惑:为做好事受了重伤,到底值不值?


直到今年3月,司机因逃不过内心谴责向警方投案,该案被移送到乐清市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。审查案卷时,徐友明的遭遇让刘采心头一沉:按照流程,检察院只需批捕司机就行,但证据材料反映,徐友明应当被认定为见义勇为。


刘采主动联系上徐友明,到他家及社区了解情况,一边向乐清市公安局举荐他为见义勇为人员,另一边帮他申请司法救助金。

“下次再碰到这样的事,我还会这么做。”徐友明说,是检察官的不放弃,让他重拾了助人为乐的信心。


这个案件,在今年第二场评选活动中,成为群众评选出的优秀案例之一。


“我感受到了检察官真正用心用情为民办案,也看到了司法机关在严肃之下温情的一面。”给这个案例打了高分的乐清某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仇建辉感慨。


翻开优秀案例的资料册,这类“小案”比比皆是:因为接到一通“骚扰电话”,翻起了29年前的旧案,帮村民找回了被人拐卖的孩子;顶住被人误会办案不公的压力,坚持将一个交通事故案调解成功,使双方矛盾得以化解;没有为图省事一捕了之,将一个复杂的借款案件抽丝剥茧,让不服法院判决上诉的当事人心服口服……

随着越来越多受到群众好评的案例涌现出来,群众司法满意率也越来越高。


“我第一次知道检察官是怎么办案的。”一名全职妈妈参加评选活动后说,“他们的办案过程让我一次次感动,虽然这些案件和我关系不大,但我还是想对他们说一声‘谢谢’。”


浙江嘉瑞成(乐清)律师事务所主任叶飞认为,从办“小案”收获的良好社会效果可以看出,检察官办案不仅只惩处犯罪行为,还通过群众身边的案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,弘扬社会正能量,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让他们感受公平正义,从而提高群众司法获得感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

办好“小案”,正是新时代司法机关为民情怀的见证。

群众评“小案”,听听他们怎么说

乐清市城南街道居民 朱旭茹:


在这些为民“小案”中,检察官的处理不是简单机械地依照法律流程按部就班,而是以更为“复杂”的办案思路,贴心、用心地为当事人考虑。法律有冰冷的一面,也有温暖的一面,这种司法温情令人动容,让人感慨。


乐清市人大代表、雁荡镇白溪街村村监会主任、党总支

副书记 金飞:


评选会上,检察官的讲述直观、清晰,从他们的工作点滴中,我看见了担当。同时,这个活动真正将检察院的“家底”亮了出来,让我们看到检察机关对人民的尊重。“小案”非小事,老百姓的合理期待没有被辜负。这不仅是评判检察工作,更是一种最生动的普法。


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纪委书记 叶凌宇:


通过“小案”评选,第一次近距离地体验到检察办案工作,深刻地感受到检察官说的“我们办的不是案子,而是别人的人生”这句话。这些案件“小而精”,但“小切口”展现了“大作为”,体现检察机关为民司法的情怀,有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的效果。


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工 章荣:


作为人民陪审员,以往在法庭上见到的检察官英姿飒爽、铁面无私,但参加评选后,我发现检察官在法庭外既尽职尽责又充满温情。我印象很深的是在一件盗窃案中,检察官在办案的同时还帮助嫌疑人申请了低保。拒绝“一诉了之”的背后,是检察官对当事人负责、更是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实践。



来源:浙江新闻APP


■ 浙江日报深读整版丨让公平正义“看得见”的温州检察样本

■ 衢州市委原副书记、政法委原书记江汛波被起诉

 温州检察法律监督一周看(9月6日至9月12日)

■ 面对校园突发事件,学校应该怎么办?《迎百年 解读百案 呵护成长》NO.20丨白鹿未检普法第二季

■ 文成首支未检“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”正式集结完毕,出发!
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